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强烈谴责中国政府对西藏僧人丹增达杰和热次的判刑,因为他们仅仅行使了言论自由权,这是一项受《中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与的主要国际人权法所保护的权利。
丹增达杰和热次来自西藏杂曲卡县巴荣村(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县石渠县)。丹增达杰是来自杂赛秀寺的僧侣。
两名僧侣已被单独监禁近两年后于今年6月被判刑。
石渠县人民法院对丹增达杰判处了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对热次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
到目前为止,中国当局对这两起案件的处理都极为保密,没有向家属提供案件详情。中国当局已发出严厉警告称:任何被发现分享有关僧侣被拘留信息的人将被取消其社保和其他国家福利。尽管已经确认他们在石渠县被判刑后被带到其他地方关押,但仍不清楚他们被关押的确切地点。
流亡藏人消息来源证实了丹增达杰在2020年9月被拘留的情况,此前他被发现在手机里保存了达赖喇嘛尊者的照片和其他有关西藏政治局势的信息而遭捕。当时,另一名僧人与他一起被拘留,但他的身份无法确认。现在发现另一位僧人的名字叫热次。丹增达杰和热次是在同一天被判刑。
由于中国政府对西藏境内消息的严格监控,无法立即获得有关热次的更多信息。与当地藏人有联系的消息人士向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证实:丹增达杰通常对西藏的严峻局势非常关注,并经常在他的个人微信账户上分享有关信息和照片。用“达赖的追随者”作为自己的账号,他还经常分享达赖喇嘛尊者的照片和教义。去年,当中国举行所谓的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庆典时,丹增达杰挑战了中国政说法称:西藏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解放”等。
由于两位僧人出生的巴荣村靠近色须镇,该村的藏人需要参加中国的宣传和政治教育活动等,造成对当地藏人严重骚扰,而且这种形式越来越严重,因此,长期以来当地藏人对中国统治政策,以及政治宣传等采取各种形式的抵抗,其中包括僧侣、居士和青年。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呼吁中国当局取消对丹增达杰和热次的不公正判决,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与过去的许多其他判决一样,这一判决是非法审判的结果,没有保障或尊重人权和法治。作为主要国际人权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有义务促进和保护言论自由权的自由行使。此类义务要求政府不限制“讨论政府政策和政治辩论;报告人权、政府活动和腐败;参与竞选活动、和平示威或政治活动;和表达意见和异议、宗教或信仰,包括属于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的人。”特别是,言论自由的权利是绝对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受到限制。尽管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项宪法规定仍然是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不是一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