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当局在西藏安多阿坝的寺院强制要求寺院僧侣学习一本叫《寺庙“以案说法”读本》的教育宣传材料。
这本一百多页藏文和中方对照的《读本》是中共在本次政治运动中向寺院僧人灌输对分裂犯罪行为提高警惕的“法律文本”。该《读本》的目的非常清楚是恐吓和含蓄警告对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惩罚。
使中共非常无奈和尴尬的是,藏人的自焚抗议和表达意见抗议时高举西藏领袖达赖喇嘛尊者的法相,并呼吁让他返回西藏。《寺庙“以案说法”读本》包括5个犯罪案例。其中包括抗议、要求西藏的自由和人权、自焚等等被宣布为“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等等。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自2013年起记录了25位藏人进行单独上街抗议者,其中平措18岁,被中国判处了4年徒刑。洛桑格桑19岁,被判处了3年零6个月徒刑。
更加令人不安的是,这本《读本》把藏人的和平表达或发表政治意见定性为所谓的“分裂罪”。这一点除了这本《读本》公开承认外,自2008年以来,尝试任何一种表达或发表意见,包括上访当局如征占土地、环境污染等等遭到中共当局的武力镇压,派遣军警对手无寸铁的民众开枪射击的事例频频发生。
自焚和独自上街抗议示威游行的趋势令人不安,这主要是由于极端的政治压迫和没有任何自由空间的不满所造成的。随着中共当局把抗议活动定性为“犯罪”,藏人的任何一种和平的表达和意见的发表被绝对的压制。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共发布《读本》前以上行为并没有遭到过打压或进行处罚。事实相反,媒体近日报道,在2011年8月28日,格尔登寺僧人平措自焚后,中国媒体报道三位西藏僧人被中共指控“故意杀人罪”判刑。其中,对宗智判处了11年徒刑。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的政治犯记录中迄今为止有67名藏人因指控与自焚抗议有牵连而任意拘捕和判刑。其中,如西藏安多拉卜楞碌曲县(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对藏人拉莫多吉指控“故意杀人罪”判处15年徒刑。另外,还有32岁的卓玛嘉被中共指控“故意杀人罪”判处了死刑,因为,他的妻子贡曲旺姆在2013年3月自焚抗议,而卓玛嘉至今下落不明。
《读本》还指出“公共场所引火自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在《读本》中所列的其他所谓的犯罪活动涉及到在社会媒体共享西藏问题的信息,包括西藏国旗和分发含有政治内容的文章等。再次,这些是在西藏常见的任意遭到拘捕和监禁藏人的理由。藏人任意被指控涉嫌非法共享国家秘密,他们仅仅在社会媒体分享有关侵犯人权行为的信息,如在微信等分享信息。西藏人展示西藏国旗和达赖喇嘛照片,以及和平抗议将遭到镇压,秘密拘捕。并将遭到酷刑和判刑。
下面是《寺庙“以案说法”读本》五个罪行:
案例一: 在公共场所悬挂分裂旗帜,散发具有分裂内容的传单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案例二:在公共场所高举达赖喇嘛画像并高呼分裂口号应认定为煽动分裂国家犯罪。
案例三:公共场所引火自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案例四:煽动、教唆、引诱他人自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案例五:通过微信为境外非法提供涉密、煽动分裂国家图片、视频资料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数罪并罚。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收到的可靠消息,《寺庙“以案说法”读本》是中共当局7月28日颁发给西藏安多阿坝的42个西藏佛教寺院中强制推行僧人学习。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已经收到有关《读本》在阿坝格尔登寺推行学习的照片,为了保护照片提供者的安全本中心不公布其身份。
8月24日,《环球时报》采访了阿坝县司法局负责人泽利丹珠和宣传部负责人扎西。他们说不知道有关这本《读本》的情况。记者也引述青尼的话说,他不知道这件事。但他承认当地政府一直在研究类似的“法律文本”,这将意味着针对全县的所有僧俗民众。
7月19日,《读本》分发前一周当地政府召开了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有关县领导、各寺院的寺管理委员会代表。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法治治理寺院。在这次会议上的一项协议也是阿坝县和有关部门在各寺院坚持落实党的十八大第四次全体会议签署的各项法律。四中全会强调系统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规则”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