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在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的声明

今年三月,现年三十岁的藏人扎西被中国公安人员在监狱中进行惨无人道的酷刑,由于无法忍受酷刑而在自杀。

本月六十岁的藏人俄珠平措被中国政府关押八年后出狱,但是由于在监狱遭受酷刑腿和腰部致残。

torture-pic另外,出狱前中国监狱管理人员突然把西藏僧人晋美嘉措强制送往医院,这距离他出狱只有几个月。晋美嘉措由于揭露中国政府在西藏践踏人权,特别揭露了中国政府对藏人实施酷刑等事实而被判处了五年的徒刑。外界担忧对他进行的所谓治疗其实是在实施酷刑,以及担忧他的所谓的治疗过程中对他实施药物注射等手段。

三十岁的西藏妇女卓玛措也被强制进行了所谓的治疗,其情况也和晋美嘉措一样疑问重重。

今年三月三十日,藏人扎西旺秀为了保护和继承西藏文化而进行请愿而遭到拘捕,并指控他高分裂。

上个月,中国政府指控藏人作家洛桑嘉央(笔名洛米)泄露国家机密和搞分裂活动判处了七年零六个月的徒刑。2015年5月开始他被秘密拘押。

今天我们在纪念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真如上面所说的外界知道或者不知道的无数的藏人为了自己的基本人权,以及进行合法活动时,他们会遭到公开或者秘密拘捕而长期遭受暴虐,无法得到任何法律的保护。2015年丹增德勒仁波切在监狱中遭暴虐而圆寂后,虽然遭到国际社会的一致批评,但是中国政府继续对藏人实施惨无人道的各种暴虐,以及非法判刑、关押等。

酷刑,在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明确禁止的。没有对实施酷刑寻找理由的余地。《禁止酷刑国际公约》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特殊情况,不论为战争状态、战争威胁、国内政局动荡或任何其他社会紧急状态,均不得援引为施行酷刑的理由。”

1986年中国政府签署了《禁止酷刑国际公约》,1988年承诺将实施该国际公约。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第七条强调:“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法。”

中国政府对很多藏人以“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指控,并进行重判。虽然中国政府以分裂主义和政治稳定等为理由,但是,仍然不可成为实施酷刑的理由。对于藏人来说拘捕、关押等同于酷刑,不管中国政府如何解释。2005年联合国酷刑特别报告员前往西藏和中国等地后发表了报告,其中的情况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的改善。报告中指出:“威胁国家安全”、“颠覆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泄露国家机密”等等需要删除。

去年11月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中国的酷刑情况进行第五次审查时,中国政府再次重复了在西藏和新疆等少数民族实施酷刑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但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对藏人的酷刑、关押期间去世、任意拘捕、失踪等情况非常关注。另外,该委员会强调中国政府要对2008年藏人抗议的负责,对丹增德勒仁波切在监狱中圆寂的负责,并要对问题进行调查。

支持酷刑受害者国际日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呼吁中国政府遵守和实施各国际公约,并执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第五次审查报告的要求。立即停止中国公安人员或狱警跨越法律或者非法对关押者实施酷刑的行为。

此时此刻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怀念为了维护藏人的自由、尊严、人权而采取合法运动的而遭受酷刑的人们。酷刑是错误的,如此非法的行为无法接受和容忍,任何理由都无法成立。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录制的《直至粉身碎骨》中西藏著名的维权人士果洛晋美说“在西藏境内的藏人没有享受人权的自由,视藏人如同动物。中国的掌权者不知道应该视藏人为人,中国政府视我们藏人为动物,因此,如同动物一样实施惨无人道的酷刑,我们非常清楚这一点。我个人从来没有向这一野蛮行为低过头。我知道酷刑可以让我的膝盖跪在地上,但是酷刑之后要用双腿站立的誓言从来没有放弃过。这并非我一个人,所有的藏人具有克服困难的勇气。我们知道中国当权者不把我们当成人,但是我们一直有决心用自己的双腿站立于人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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