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 38 个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缅怀西藏境内所有强迫失踪受害者,并呼吁中国批准《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
强迫失踪受害者的痛苦是漫长而艰巨的,它剥夺了受害者、家庭成员和社区的一系列国际保护权利,尤其是生命权、真相权、法人资格、公平审判、人道的拘留条件以及不受酷刑或其他残忍行为,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等的权利。
尽管存在严重的信息封锁,但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在过去三年中记录了近 40 起已知的强迫失踪案件。
强迫失踪是不可克减的罪行。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第1条第2款规定,“不得以任何特殊情况”作为强迫失踪的正当理由。
《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公约》指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战争威胁、战争状态、国内政治不稳定还是任何其他公共紧急情况,都不得作为强迫失踪的正当理由”。
然而,中国政府继续使用强迫失踪来恐吓和打击它认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的人。
在最近的中共建党一百周年和所谓的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前后的几天里,许多藏人在“打假”活动中遭到任意拘留和强迫失踪。 “新闻和非法网络活动”以及常年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运动。
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联合国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对留置制度表示担忧,这是中国对共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一种新的监管制度,完全不受司法控制,并且继续使用“指定地点监视”。
二十多年来,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报告和记录了转世珠古(喇嘛)、僧侣、尼姑、知识分子、作家、艺术家、农民、社区领袖和学生的强迫失踪案件,其中大多数被贴上“国家安全”嫌疑人的标签,要么是因为“ 泄露国家秘密”或“危害国家安全”。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达前乡的诺桑和拉达尔是最近被强迫失踪的受害者。他们于 2019 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因反抗强迫爱国主义教育而被拘留。
36岁的诺桑于和37岁的拉达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19年10月被公安局强制拘留。
2020年5月,当他们失踪的消息浮出水面时,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向 WGEID 提交了紧急呼吁,要求审查他们的案件。 工作组在第122届会议上审查了案件,并于2020年11月2日将案件转交中方,要求了解两人的命运和下落。
2021年5月,获悉诺桑在2019年被拘留一周后在拘留期间死亡。可靠消息人士告诉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他遭到毒打和酷刑,导致他死亡。
由于该地区对所有形式的交流普遍存在限制,拘留和死亡的消息被推迟了数月甚至数年。
藏人每年都在继续消失,这削弱了已经被瓦解并在各方面走向边缘的家庭生活和社区凝聚力。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将在周二响应联合国秘书长呼吁所有国家批准该公约并与强迫失踪委员会和 WGEID 合作的呼吁。
中国在需要签署和批准这一重要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名单中名列前茅。《刑事诉讼法》第73条和第83条允许强迫失踪,但以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的嫌疑人的程序保障来代替。
我们要求中国释放所有遭受强迫失踪的西藏政治异见人士,并将他们的下落和情况通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