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作家雪江被判刑

1據報導稱西藏青年作家雪江被同仁縣法院判處了三年徒刑,但是,另外一消息來源稱如今只是宣布將給他判處三年徒刑而已,還沒有正式判刑。

據媒體報道,2016年2月17日,同仁縣法院對西藏青年作家筆名為雪江(周洛)判處了3年徒刑,是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由一法官指控雪江在2008年發動分裂活動、秘密聯繫流亡分裂分子、在社會媒體上多次發布危害社會穩定的言論等四項罪名而判刑。並讓他在十天內提交是否服從判決的表格,當時,雪江表示要上訴。判決之後允許他會見了4歲多的兒子。

2月15日,同仁縣法院通知雪江的家人17日將對他進行審判。因此,雪江的家人和同鄉等四十多人抵達了同仁縣。

據另外消息來源稱,對雪江沒有正式審判。由於他堅決否認所有的指控,因此,法院以及上級法院就判決問題進行商談,最終決定判處三年徒刑。但是,雪江仍然否認對的指控。雪江表示,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有關民族分裂活動是強加給我的,他們沒有任何的證據。強制關押看守所9個月,不僅剝奪了我的自由,而且,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進行審判本身是違法行為。因此我上訴。

青年作家雪江是2015年3月19日在青海省黃南州突然遭到拘捕,當時無人知曉拘捕的原因和關押的地點等,長期處於失蹤狀態。據後來獲得的消息,2015年12月之前,中共允許其家人送食物和衣服等,但12月之後拒絕家人送東西。經過關押11個月之後最近對他進行了非法判決。

2雪江拘捕前兩天既2015年3月16日,他在微信空間留言說:「在同仁縣持槍的軍人成群結隊在搜查民眾,這是在保護民眾公共安全,還是在故意發動民心的騷亂?如果這為了社會穩定,這一做法是多麼恐怖。向民眾直指刺刀的這些公安人員是誰的工具?他們為什麼這樣做?我們的人權是這樣保護的嗎?法治國家是這個樣子嗎?想想這些恐怖的做確實是動亂的因素。」

其實,雪江只是通過寫作的方式揭露了西藏現實存在的問題之外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中共無中生有的指控以及判刑是違犯國際法和中國自法律的非法行為。是嚴重踐踏了個人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等最基本的人權。

另外,中共對藏人實施暴虐,強迫藏人承認中共的指控是很普遍的事。對雪江實施長期關押的事實說明中共在關押期間對他實施暴虐,強迫他承認中共指控。

3雪江為筆名,原名周洛,西藏青年作家。西藏安多拉卜楞桑曲人(甘肅省甘南州夏河縣)。1976年生。從西北民族大學後,從事文化教育工作。家中有妻子和四歲的兒子,兒子叫讓旺噶瓦既愛自由。

雪江在西北民族大學學校期間既2010年4月6日遭到中共公安人員拘捕,同時拘捕的還有西藏作家鐵讓。雪江被蘭州國家安全局關押一個月零兩天後釋放。鐵讓被押送到四川,並被判處四年徒刑。

西藏青年作家雪江曾出版有「為自由,我不後悔」等四部書,其中部分書籍被中共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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