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人权呼吁:中国释放被判无期徒刑的西藏商人,并撤销歧视性裁决

多吉扎西 (VOA)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TCHRD)要求立即释放西藏商人多吉扎西(Dorje Tashi),他是一名藏人私营企业家,目前正在服无期徒刑,自2008年7月10日起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附近西藏自治区监狱关押。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26日以涉嫌“贷款欺诈”罪判处多吉扎西无期徒刑。十年后,他的案子第二次上诉,理由是他本人不认罪、判决本身是错误、不公平。

位于北京的证信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0月就多吉扎西案发表的专家意见得出结论,多杰扎西仅在琴桑园公司(他是最大的投资者)具有“挪用资金”罪构成要件,但被以“贷款欺诈”而定罪。该意见是意见委托六名中国法律专家辩证、论证后发表的。该小组成员有:周光权和黎宏是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张凌 和阮齐林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高贵君 原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彭东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

专家的意见要求对多吉扎西的裁决进行彻底审查,因为没有证据表明该案存在贷款欺诈行为,因此这是“不公平”和“冤案、假案”。专家们发现就在同一个检察院、同一法院,以及同一审判长、审判员对同一年,同样性质,被告人同样不认罪判,而且,涉及资金高达5千万,还是同一年的案件。但是,终判量刑相比,多吉扎西案判决的歧视性显而易见。 2010年,两名中国商人因犯下“贷款欺诈”罪而分别被判处15年徒刑,金额达5300万元人民币,该案被称为:“西藏自治区建区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贷款欺诈案”。专家指出,中国商人的判决比多吉扎西轻很多,甚至设法减轻了刑罚,目前出狱获得自由。而且该案件的判决是在多吉扎西案前五个月。尽管审判长杨庭轶及其代理审判员李瑞红对这两个案件进行了调查,但最终导致两个案件的量刑具有天壤之别。

“这两个判决与天空和地球一样不同。 [中国商人]拒绝在贷款欺诈案中认罪。与[他们]所犯的53亿美元的贷款欺诈相比,多吉扎西的涉案资金挪用金额是区区150万元人民币,但他被判处无期徒刑。专家提出:“如此不公的量刑怎么解释?”

王飞律师的信息

专家警告说,如果不多吉扎西案不能纠正他可能会没有犯下的罪行情况下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他们进一步指出,“本案是否最终获得公正解决,考验国家司法机关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决心”。

最近,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王飞律师在他的中文微博上写道:“从2019年12月23日向西藏自治区监狱提出依法会见多吉扎西,已经过去了13天,从2020年1月2日当面递交会见手续,也已经过去了3天,西藏监狱还没有我安排会见,而@司法部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监狱收到律师提交的本规定第五条所列的材料后,对于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监狱应当说明情况,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根据上述规定,西藏监狱已明显违法。我干耗在这里已四天之久,仅仅为了一个正常的会见而已 —-”。

王飞律师并请求: 西藏司法 、北京司法 、西藏检察 、拉萨市检察院 为我维权!几天后终于在今年1月6日与多吉扎西见面。

六年前,多吉扎西第一次上诉但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去年8月,有关部门称在审查此案,但是,11月有关部门拒绝了多吉扎西案件的审查。

2010年,多吉扎西被判刑后,流亡藏人的消息来源报道说,这位前商人曾经是西藏境内最成功的藏人私营企业家之一,因涉嫌他为参加2008年拉萨抗议活动的藏人提供了秘密支持而被拘留。最终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引发了全西藏的起义,并向西藏流亡群体提供了捐款。与多吉扎西一起被拘留的其他人是他的弟弟多吉次丹,以及亲戚多噶次仁和次成。多吉次丹被判处6年徒刑;次成被判处2年徒刑。中国当局没收了多吉扎西的个人财产包括超过5.3亿元人民币,并拥有了拉萨著名的牦牛酒店和日喀则市另一家酒店。审判是秘密进行的,他的家人没有允许参加。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执行董事次仁措末表示:“多吉扎西及其家人近12年遭受的巨大不公正待遇凸显了中国政府不平等和歧视性的法律和政策,这些法律和政策助长了西藏人民普遍,系统地侵犯人权的行为。” 。 “我们要求中国当局撤销这一可耻的不公正判决,并立即无条件释放多吉扎西。中国政府有义务维护和实现人权,其中的基础是平等和不歧视原则。这一原则构成了法治的基础。”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