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西藏的经历揭露强迫失踪——强迫失踪受害者国际日座谈会 

中国政府2012年修改了其《刑事诉讼法》,引入了第73条的规定,这标志着非常规地背离既定的法律规范。这一规定使得一种被称为“监视居住”的做法成为可能,允许当局在没有正式逮捕的情况下拘留个人长达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拘留可以发生在警方选择的地点,绕过了披露、正当程序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这种偏离传统法律程序的做法引发了担忧,因为它合法化了“强制失踪”。这种做法与中国根据其已经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义务形成鲜明对比。中国还签署并批准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尊严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并对其他习惯国际法负有责任。 

在对公然的危害人类罪行为中许多藏人被迫失踪,长期下落不明,藏人遭到任意拘留。这往往为强迫失踪铺平道路,导致随后发生酷刑和不人道待遇事件,并被广泛而模糊地指控 “破坏社会稳定”或“分裂主义”。 

在今年的国际强迫失踪受害者日,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组织了一场由前西藏政治犯和人权研究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首先放映了一段有关强迫失踪的解释性视频,强调了包括教育工作者、僧侣、知识分子和活动人士在内的藏人所面临的挑战和人权侵犯行为。 

随后,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执行董事丹增达瓦女士就强迫失踪问题发表了演讲,其中她重点介绍了更敦确吉尼玛的案件,他在被第十四世达赖喇嘛认定为第十一世班禅喇嘛后被中国政府特工绑架。丹增达瓦女士详细阐述了多位联合国人权专家表达的关切,并强调了作家迪拉登、歌手伦珠扎巴和仁钦吉教师遭受的不公正监禁。 

丹增达瓦女士还提到了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在2023年8月10日对中国提出的呼吁,敦促立即释放被不公正判刑长达11年的九名西藏人权捍卫者和活动家,以及联合国六名独立专家在2023年6月26日寄给中国政府的联合函件。 

座谈会由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的藏文研究员尼玛唯色先生主持,每位发言人都分享了他们作为政治犯的个人经历。 

更登仁钦先生回顾自1959年流亡以来的经历时,提到他在穆索日的一所西藏难民学校接受了教育。1985年达赖喇嘛在举行时论金刚灌顶法会后他返回西藏,在拉萨担任导游工作。尽管中国试图重塑新一代西藏人的认知,但更登仁钦作为导游,向游客和记者分享与人权问题相关的信息。他于1993年5月13日因打算向一组欧洲代表团递交请愿书而被捕。他的拘留长达8个月,其中包括三个月的强制审讯。在他的交流中,他对该保护人权中国法律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同时强调了强制失踪的普遍使用。 

阿旺奥巴于1987年9月27日被捕。他强调了22名抗议者中的一名参与者故意决定不积极参与,因为他的任务是秘密观察当局在运送被捕人员时的行动。不幸的是,他在一个月后也被捕。囚犯们被迫做出虚假的认罪,声称1987年的抗议是由达赖喇嘛和流亡西藏政府策划的。 

在回顾他严格的审讯时,阿旺奥巴提到他被明确询问了他拥有的达赖喇嘛自传《我的人民和我的土地》一书的事情。在激烈的询问下他承认该书讨论了关于西藏独立和占领的问题,这立即引发了审订人员的命令,要求他不再提供有关这一主题的进一步信息。囚犯们被殴打并被迫背叛彼此,最终面临强制失踪。 

前政治犯格西次仁多杰是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学生,也是环境保护的倡导者,他回顾了自己在中国监狱中的经历,深入探讨了各种酷刑方法的故事,包括殴打、电刑和用针刺穿指尖导致极度疼痛、淤血和感染,因为拘留地点非常不卫生。他分享了中国当局如何更糟糕地对待西藏政治犯,甚至不如对待动物的真实情况。 

讨论以人权研究员旺德嘉先生的发言结束,他于1998年流亡出境。旺德嘉先生强调了中国不断违反自己的宪法、国内法律,以及未能履行其已签署和批准的国际条约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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