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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藏人民主2018年特别报告》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对第十六届西藏人民议会地6次会议上对流亡藏人《选举法》草案小组对民众的意见进行深入讨论,特别是按广大民众的意愿,维持选举分初选和决选表示赞赏,认为这是民众取得的一次大胜利。自2016年选举流亡藏人司政时广大民众提出是否需要两次投票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之后,本中心征求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及知名人士、学者是否需要两次投票的意见和见解,并组织讨论会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最终把民众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交给《选举法》修改草案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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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消息,独自上街抗议中国政府的西藏僧人洛桑丹巴最近服完两年的刑期获释。 2016年5月5日,西藏安多格尔登寺僧人洛桑丹巴服完两年的刑期获释。在西藏藏人独自走上大街抗议示威游行的事件接连不断,2014年4月26日,洛桑丹巴在西藏安多阿坝县城的大街上高举达赖喇嘛尊者的法相,高喊“西藏要自由!”、“要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进行了示威抗议游行,游行不久遭到中国公安人员的拘捕。从此洛桑丹巴失踪数月,11月7日马尔康中级人民法院以“实施叛国行为”判处2年有期徒刑。当时,法院同意其亲属到法庭旁听,但是没有给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机会。 西藏僧人洛桑丹巴遭捕时是18岁,但是,他被释放后在监狱大门口拍的照片上显示关押他的监狱是四川“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字样,该管教所在四川成都武侯区簇桥乡。 另外,与洛桑丹巴一起判刑的还有西藏僧人洛桑嘉措,当时中共给洛桑嘉措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2014年4月2日洛桑嘉措在阿坝县城手持自己绘画的西藏国旗,高呼“西藏要自由!”、“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举行示威抗议游行。当时抗议游行后他返回了寺院,但是4月15日中国公安人员进入寺院拘捕了洛桑嘉措。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获悉,2014年至2016年在西藏境内共发生27件藏人独自抗议示威游行事件,其中6名是妇女,大多数抗议事件发生在阿坝县境内。抗议示威者遭中国政府拘捕后除了对个别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之后被释放。大多数遭到拘捕之后长期失踪。据最近获悉4名抗议者被判处了2年至4年不等的徒刑。事实上,西藏境内独自抗议游行事件多于我们所知道的这个数字,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被判刑是肯定的。 但是,由于中国政府派遣大量的军警驻守西藏各地,对藏人实施全面的监控。而且,中国政府对藏人实施秘密判决。加上对西藏境内的所有信息进行严格的控制,因此,无法获悉境内藏人独自抗议游行者的情况和对他们的判决等信息。 事实上,这些独自上街抗议游行的藏人没有违犯中国的《宪法》,他们是合法的实践人权的言论自由权利,以和平方式表达了他们的意愿。在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的公民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但是,中国政府对藏人表达自己意愿的行为指控为“叛国”、“分裂国家”等罪名进行任意拘捕、判刑等。中国政府的这些行为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西藏的藏人没有最基本的人权。 中国政府为了同化藏人,摧毁西藏的宗教、文化、语言文字、习俗、态环境,以及藏人独立生存的生活环境。同时,加大对西藏的监控和镇压政策,因此,2008年全西藏发生反抗中国政府的土鼠年和平抗议运动。之后发生自焚抗议运动,至今已经有140多位藏人自焚抗议。中国政府无视西藏事实存在的困难和藏人意愿,相反派遣大量的军警进驻西藏各地进行镇压,并对自焚者家人、村子、寺院等实施集体惩罚。严格禁止藏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在没有任何选择的情况下迫使藏人独自走上大街进行抗议示威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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