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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对和平示威游行的西藏阿坝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格桑和更敦彭措判处4年和3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另外,突然再次逮捕了格尔登寺的僧人、前政治犯洛桑格培和珠扎。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获得的消息,2015年10月底,中共在阿坝州理县对阿坝格尔登寺18岁的僧人更敦彭措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将近期将押往绵阳监狱关押。但是,没有任何有关对更敦彭措判的审判过程以及定罪等具体情况。 有关更敦彭措被捕的情况本中心曾经有报道:“3月8日,更敦彭措手举达赖喇嘛尊者法像,高呼“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西藏要自由和平等!”等口号,在县城大街独自公开示威游行之后被警方拘捕,遭捕后一直下落不明。 更敦彭措是阿坝县贾洛乡勒坤玛村人,其父亲名叫扎嘉,母亲名叫日果,他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 另外,2015年11月2日,中共在阿坝州理县对格尔登寺19岁的僧人洛桑格桑被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并将近期押往绵阳监狱关押。对洛桑格桑的指控以及审判过程等具体情况外界至今无法获知。 有关洛桑格桑被捕的情况本中心有报道:“3月17日,洛桑格桑在阿坝县城大街上一手举达赖喇嘛尊者法像,一手散发隆达,并高呼“西藏要自由!”等口号,示威抗议之后随即被警方拘捕,此后一直处于失踪状态。 洛桑格桑是阿坝县贾洛乡勒坤玛村人,其父亲名叫次仁,母亲名叫德青,他在家里三个孩子中排行第二,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洛桑格桑和更敦彭措有近亲关系。 2015年11月30日晚上,中共公安人员突然闯入阿坝格尔登寺逮捕了28岁的僧人洛桑格培和49岁的僧人珠扎,现关押在阿坝县,逮捕原因不明。 洛桑格培和珠扎是前政治犯。洛桑格培2011年5月遭中共逮捕长期关押之后判处3年徒刑,2013年底被提前数月释放。洛桑格培现年28岁,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二大队人,其父亲叫吾坚次仁,母亲叫拉姆吉,是家中九个子女中的长子,自幼进入格尔登寺为僧,目前是寺院医学院的经管员。 珠扎,49岁,2008年遭中共逮捕后被判处1年零4个月的徒刑,他是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人。 最近几年在西藏阿坝为主的各地频繁发生藏人独自走上大街公开抗议示威游行的事件,中共对抗议示威者进行判刑关押。这些藏人按符合《国际人权宣言》规定举行和平表达自己的意愿外没有违犯任何法律。中国政府签署了《国际人权宣言》等国际条约,从国际法或者中共自己的法律看,中共对和平抗议的藏人进行判刑关押是践踏法律的行为。 特别是对和平抗议的藏人被捕后长期处于失踪状态。如以上提到的更敦彭措和洛桑格桑被中共拘捕后一直处于失踪状态,而且,没有在本地进行关押,押往理县关押,并在理县进行秘密审判。这些藏人没有获得请律师辩护的机会,也无法和家人进行联系,这是在法律面前严重歧视藏人的行为。 中共政府对进行和平抗议的藏人进行随意拘捕、关押、施暴等恐怖和武力镇压来阻止藏人表达意愿。但是,中共的这些暴力行为只是给藏人带来更多的痛苦外,无法实现中共自己的目的,因为,西藏境内的抗议事件在不断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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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人桑格在西藏甘孜县城大街上公开举行抗议示威游行高呼“达赖喇嘛万岁!”、“西藏要自由!”等口号,抗议示威游行不久遭中共公安人员拘捕。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获得的消息,2015年11月27日,在西藏康区甘孜县城大街上一位叫桑格的藏人高呼“达赖喇嘛万岁!”、“西藏要自由!”,并散发着“隆达” 举行了抗议中共统治的示威游行。当桑格抗议示威游行数分钟后一群中共公安人员冲过来拘捕了他,他被带走后至今下落不明。 据消息来源证实,几天前桑格看着有关达赖喇嘛尊者录像多次说:“达赖喇嘛尊者年迈高龄,如果不能拜见达赖喇嘛尊者活着没有意义”。 桑格被中共公安人员带走后,他的家人都不知道桑格被关押在什么地方,很多人担忧他在关押期间将遭受暴虐。在社交网上有桑格抗议示威游行的录像,录像中可以看到他在大街上高呼“达赖喇嘛万岁!”、“西藏要自由!”等口号,并在抛撒隆达,数分钟后几个公安人员跑过来将他强制带走了。还有,很多公安人员在大街上捡桑格撒的隆达。 桑格,现年29岁,西藏康区甘孜县(中共划入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县)扎科乡人。父亲叫罗噶,母亲叫布嘉,妻子叫央金曲措,有一个幼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fNwt3FUQh8&feature=youtu.behttps://www.facebook.com/lhasetsang/videos/853015164796545/?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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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西藏人权与民众促进中心获得比如县政府今年9月发布的《第224号通知》文件,该文件内容显示中共在西藏严重践踏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因此,本中心强烈呼吁国际人权组织等关注这一严重践踏人权的行为,并进行干涉。 西藏那曲比如县政府专门制定各种“法规”全面限制寺院僧侣、以及光大民众的宗教信仰自由,且使寺院变的如同政府部门,僧侣如同党员。 2015年9月19日,那曲比如县政府发布具有共24款74条内容的比如县政府《第224号通知》文件,并发布到县直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寺院管理委员会、村委会、各驻寺院和驻村干部手中。明确规定将对比如县境内的各寺院的宗教活动进行严格监控、对寺院的僧侣人数进行严格限制,并将加大驱逐僧侣的力度。 《第224号通知》严重践踏藏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本中心将《第224号通知》的内容简要归纳如下: 中共强制改变寺院传统制度,并进行严密监控。 一,登记寺院建筑、文物、佛像、经典等所有物品及财产,并剥夺寺院建筑、文物等的保存和复修等权力。 二,限制寺院所有正常的宗教活动,严格禁止向信众弘法。 三,控制信众对寺院和高僧大德的供养,堵绝寺院的经济来源以及寺院的建设。 四,禁止寺院和高僧大德、僧人对灾区的爱心援助,禁止对贫困民众借贷资金等社会服务事务。 五,争取将寺院僧侣的各戒律改变成中共的法规,对僧侣的闻、思、修等佛教教育进行干涉。 六,强制规定每周四在寺院召集僧侣召开政治学习会,在寺院推行政治学习,寺院如同共产党党校。   中共对高僧大德们的严厉控制。 一,剥夺高僧大德的转世灵通寻访、确认的权力,破坏和摧毁师徒之间的特殊关系和宗教传承。 二,强制要求上师和高僧大德向僧侣宣传共产党的政治教育,使上师和高僧大德们变为中共法律法规的宣传机器。   中共控制僧侣。 一,按中共的限制规定,对寺院、庙和日昭(山间闭关修行地)的僧侣人数进行限制,强制驱逐大量的僧侣。 二,对僧侣学习佛教经典、接受佛教教育的体制进行限制,禁止僧人到其他寺院学习。 三,限制僧侣自由行走,僧侣们一般的外出需要向政府申请,需要得到批准。对僧侣实施软禁式的监控。 四,寺院填补空缺僧侣名额,需要招收僧侣时强制录取热爱共产党和政府以及听从政府指挥的人入寺,使寺院的僧侣向党员改进。 中共禁止信众继承宗教和文化传承,破坏寺院和信众关系。 一,严格禁止基层民众接受佛法传承和聆听法会,严重践踏信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 二,严格控制寺院和村庄等修建石刻嘛呢等宗教的建设。 三,禁止寺院、上师或高僧大德、僧侣们调解民众纠纷的优良传统,试图切断民众与上师或高僧大德、僧侣间的密切关系。 四,禁止或关闭僧侣们为继承文化传统而创办的学校、学习班等,限制民众继承西藏宗教和传统文化。 禁止宗教人士担任镇村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除僧侣)、主要人物、护林员等。驻寺院的政府干部、委员会干部、寺院高僧大德和僧侣等保密相关文件,严惩泄露给外界者。对寺院和民众中提倡禁止供养“休单”者进行处罚等各种规定 。 从《第224号通知》文件证实中共专门颁布限制宗教信仰自由和驱逐僧侣的规定,并结合文革式的运动,政府部门层层严格推行实施。 一,县直属机构统战部和党组部门、宗教局、财政局、乡(镇)政府、驻寺院工作组等层层实施。如政府有关部门和干部没有严格实施打压宗教的运动,政府将对他们进行警告或列入黑名单、扣工资、开除等进行恐吓和给压力,让他们推行这一打压宗教的运动。 二,寺院、庙和日昭等没有实施这一规定将以关闭寺院,强制要求全体僧侣进行宗教学习活动,撤销有关高僧大德的头衔、驱逐出寺院等,并将扣除寺院管理委员会的干部6个月的工资,进行2个月的法制学习。削减寺院原有僧侣名额、禁止四年参加寺院一切宗教活动,冻结寺院经济来源,扣除僧侣集体生活补助等等方式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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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藏人再次高举达赖喇嘛尊者法相,高呼抗议口号走上阿坝县城大街进行和平抗议示威而遭捕。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获得的可靠消息来源证实,2015年10月26日,西藏安多阿坝县城的大街上31岁的藏人青年男子扎西高举达赖喇嘛尊者法相,高呼“西藏要自由!”、“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进行抗议示威游行。 扎西抗议不久后公安人员强制带离了抗议现场,现关押在阿坝县。 扎西,是阿坝县麦尔玛乡第五大队塔扎家的女婿,妻子叫噶白,他们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其中两个孩子在上学。 另外,从今年9月10日开始阿坝县所有私人网络均被切断至今没有开放。而且,阿坝全县有大量的军警昼夜巡逻,严厉监控藏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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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传西藏作家卓玛嘉先生在监狱写给联合国请愿书而遭重判的格桑索南先生星期二出狱回到家中,西藏作家前政治犯卓玛嘉前往家中看望。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获得可靠消息证实,西藏政治犯格桑索南先生于2015年10月27日从西宁监狱出狱返回了家中。他曾经带出西藏作家、政治犯卓玛嘉先生的写给联合国的请愿书而遭到中共逮捕,并在2006年以“泄露国家机密罪”重判10年零6个月的徒刑,在西宁监狱中长期关押遭受了非人道的暴虐,27日提前一年释放。 据消息来源称,10月26日,西宁监狱释放格桑索南时阿热地方司法部门的两位工作人员到监狱接他。上午九时从西宁出发下午2时抵达了多拉 (祁连)县城,并有该县公安人员秘密送到家中。 得知格桑索南释放的消息后家人、亲戚和家乡的民众等候在回家的路上准备迎接他,但是,由于有关人员欺骗民众格桑索南回家的时间而导致民众未能迎接。但是,后来得知他回家的消息后,民众前往家中看望了他。西藏作家、前政治犯卓玛嘉28日前往家中可望了格桑索南。 另外,据一位格桑索南狱友说:“我们隔着监狱的钢丝网看着对方的脸,有时候通过钢丝网的小格子握手。格桑索南在监狱中也继续阅读英语等书籍。 而且,在监狱中他仍然坚持合理地争理,具有不屈不挠的抗争勇气。他在监狱的劳动时随身携带装满了书的书包。” 另外,据制作《不再恐惧》纪录片的前政治犯当知项欠说,他和格桑索南在监狱中见过面,他是一个具有胆量的硬骨头汉子。 中国政府指控格桑索南“泄露国家机密罪”而进行了重判。事实上,外传关押犯人的请愿书是无法判处“泄露国家机密罪”,但是,中国政府对表达个人意愿或者请愿书外传都被指控为“泄露国家机密罪”。中国政府的这一做法不仅违背了《国际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公约,而且,也违犯了中国政府自己的法律,这样的指控从国际法和中国政府自己的法律都没有任何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政府对之前逃亡美领馆泄露国家机密的王立军的判刑也不过15年,而给格桑索南判处了10年零6个月的重判。从王立军逃亡美国领事馆泄露国家机密和格桑索南外传关押在监狱中的犯人的请愿书有着天壤之别。但是,中国政府对藏人因外传私人请愿书而指控“泄露国家机密罪”进行重判违背了中国法律所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因此,说明了中国法律面前进行严重的民族歧视。 格桑索南,是西藏安多多拉(祁连)县人,也叫刚华,现年34岁。格桑索南从小在阿热寺出家为僧,曾经在贡奔(塔尔寺)、隆务寺等学习佛教等西藏传统文化,并在青海省教育学院学习英语,2003年流亡印度在西藏流亡政府成人学校学习一年后返回西藏,2006年遭中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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