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当地政府媒体早前发布藏语和汉语广播新闻称,青海省中国当局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任何地点,任何时候”加强对微信群和个人用户的监控和管理。 该通知禁止发布和分享“危害国家和中国共产党”的“非法”信息,其后果将导致1至8年的有期徒刑。 该通知特别针对每个成员超过10人的微信群,并要求群中的所有成员公布该通知的内容,行使“自我克制”,“不分享谣言”,并停止分享“敏感” 信息”。 重要的是通知说,所有发现和分享非法内容的聊天群和个人用户将被起诉,作为正在全国范围内打击“扫黑除恶”的一部分。 具体指示在微信群的群主人承担管理小组成员行为及其共享内容的主要责任。 该通知补充说,包括互联网当局在内的所有相关政府部门都在“密切监视”微信后台所有聊天群,包括他们的状态更新等,违者将“严格依法处理”。 该通知列出了所有微信必须遵守的10条规则: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未经核实的各种形式的募捐不发 9各种小程序拉票之类的不发 10一定要遵纪守法 2017年,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的公安局发布了一份通知,其中包含9项规则,这些规则大致类似于现行禁止规定 在西藏自治区的其他地方,中国当地政府今年早些时候公布了高达30万元人民币(约44,000美元)的现金奖励,用于举报非法在线内容,有效地将言论自由定为犯罪。

Continue Reading

洛桑塔克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TCHRD)呼吁中国当局公布有关三名西藏僧侣的信息,这些僧侣在西藏安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被任意拘留强迫失踪和不公正判刑。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认为僧侣因其宗教和政治信仰而受到迫害,他们的拘捕违反了中国有义务尊重、保护和履行的既定人权准则和原则。

图巴

Continue Reading

中国西藏自治区当局发布通知,宣布现金奖励高达30万元人民币(约合44,000美元),以换取举报非法网上内容,作为其“动员公众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的社会监督策略”的一部分和犯罪在线内容。

西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和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于今年2月28日发布了通告,该措施自通告之日起生效。援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内法律法规,当局表示,通知中包含的奖励措施将与“西藏自治区的实际情况”一起实施。

Continue Reading

梁律师更新消息

中国当局再次拒绝了律师会见监禁在青海省东川监狱的藏语言倡导者扎西旺秀(扎西文色)。

由于扎西旺秀批评中国对西藏语言和文化的政策而被指控“煽动分裂国家罪”于2018年5月被判处5年徒刑。他不服判决并决定上诉。

8月1日,扎西旺秀的律师蔺其磊和梁小军要求会见时,东川监狱当局以需要北京司法局“介绍信”进行阻碍会见。监狱当局对附加要求是非法的,显然是为了阻碍扎西旺秀对不公正裁决的上诉。

Continue Reading

根敦确吉尼玛

由中国当局任无视达赖喇嘛认定班禅喇嘛转世灵童权,自立坚参诺布为转世,最近任命他为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

6月22日,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会见了新当选的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成员,这协会是一个中华民国佛教政党监督机构。

长期以来,无神论者中国政府一直试图管理和控制宗教,其《宪法》中包含宗教自由的规定。然而,宪法规定与错综复杂的宗教管理制度并存在,它对宗教活动的定义、范围和性质制定了法规,并将所谓的“异常”或“迷信”活动定为刑事犯罪。国家批准的行政组织和协会,如宗教事务局和中国佛教协会,作为国家代理人负责解释和调整佛教教义为党的宗教政策服务。在西藏,佛教协会建立了新的佛教机构和学院,以培养包括转世喇嘛在内的爱国佛教僧侣和修女。

Continue Reading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