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因嫌疑西藏僧人自焚抗议和悬挂西藏国旗而遭中国警方拘捕。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消息,2016年5月16日西藏当地时间晚上8点30分左右,西藏康区达吾(道孚)措尼寺佛学院僧人强巴格列在达吾佛塔附近突然遭到中国公安人员没有任何说明的拘捕。 晚上十点左右,一群公安人员闯入强巴格列的僧舍进行了搜查,并且当晚押送强巴格列到达孜多(康定)监狱关押。 据当地民众表示,由于强巴格列的僧舍里悬挂有一面大的西藏国旗,他在国旗前照过相。另外,之前强巴格列表示为了西藏政教事业要自焚抗议中国政府,但当时遭到家人阻止。 强巴格列是西藏康区达吾(四川省甘孜州道孚)县麻孜鄉人,现年23岁。父亲叫次仁,母亲叫卓烈,强巴格列从小在措尼寺出家为僧。在假期他自愿组织当地农村的小孩教授西藏语言文字和传统文化等。强巴格列平时非常重视西藏语言文字,并且具有很强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 中国政府为了剥夺藏人的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任意抓捕和拘留藏人已经趋向经常化。中国政府任意抓捕藏人,并进行无限期的秘密关押,这一行为严重违犯了《国际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 任意拘捕藏人的行为违犯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第一款“人人有权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另外,第九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任何因刑事指控被逮捕或拘禁的人,应被迅速带见审判官或其他经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力的官员,并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受审判或被释放。”等。 因此,中国政府任意拘捕和长期关押是非法 行为。因此,中国政府必须要对这一非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说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政府任意拘捕藏人,特别对2014年拘捕十名西藏艺术家深表担忧。 联合国特别程序专家提醒人权理事会,中国政府有义务在选举和少数民族问题上尊重和充分保障所有人的权利,和平集会,以及在线和离线相互合作的自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对自由权利、和平集会、结社自由等任何限制都应符合国际人权法的义务。并表示,威胁藏人的安全的原因是中国政府持续违反普世人权的结果。如果没有国际社会严厉的监督和制裁,中国政府将继续践踏藏人人权和实施任意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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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对德国人权人士、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布朗德Michael Brand先生施加压力的行为。 国际社会对谴责中国政府对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布朗德无理施加压力,而这一行为再次证明了中国政府严重践踏中国国内以及国际人权的野心。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强烈呼吁国际社会一致谴责中国政府严重践踏西藏为主国内外人权的行为。 布朗德先生是德国联邦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他计划带领德国联邦议会议员组成的代表团前往中国评估西藏西藏人权状况。但是,星期三中国驻德国大使向布朗德先生施加压力要求他删除网上有关西藏文章,由于布朗德先生没有删除网上有关西藏的文章,所以,中国政府拒绝给他前往中国的签证。 布朗德先生对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的行为说:“中国这样的集权政府对言论自由的施压和限制,我们无法接受,而且,特别想在德国我们绝对不会接受。” 德国是签署《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国家,需要按该公约第十九条的规定保护言论自由。因此,中国大使馆审查布朗德先生网上言论并施压限制的行为是无法接受的。 布朗德先生指出:“人权不是中国内部问题”。他并呼吁德国外交部长“对中国这一行为必须要明确回复”。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说:“中方当然不欢迎这样的人访华。德国联邦议会人权委员会发表批评中国的声明是错误的。” 中国政府对言论自由没有丝毫改善的迹象,中国政府至今继续在西藏严重践踏言论自由。对布朗德先生施加言论限制言论自由的行为说明西藏境内的言论自由更加的严重。随着中国政府加大参与国家事务机会,未来将会加大对国际社会的压力是可以肯定的。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强烈呼吁全球各国对中国政府严重践踏西藏为主的中国大陆,以及国际上的人权的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和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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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格尔登寺的僧人作家洛桑嘉央,笔名罗敏被中共公安部门拘押一年多后在汶川县被秘密判处7年零6个月的徒刑。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消息,中国政府指控西藏作家罗敏“泄露国家机密”和进行“分裂国家”罪判处了7年零6个月的徒刑。对西藏作家罗敏进行判决时既没有通知其家人,也不清楚什么时候进行的审判。 2016年5月9日,家人被允许前往阿坝州汶川县一所监狱与罗敏见面时,他对家人说中国政府指控他在2009年至2015年间从事了“泄露国家机密”和“分裂国家”罪行,但没有承认任何的指控。 西藏作家罗敏是2015年4月17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从阿坝县城被中共公安人员拘捕后失踪一年多,在失踪期间对他没有进行任何判决的情况下秘密关押,期间遭受了殴打等暴虐。至今无人知晓罗敏遭捕的原因。 罗敏被秘密逮捕后,西藏境内的20多位作家就对他遭捕问题发表了公开联名书。据当地民众猜测中共拘捕他的原因是:由于罗敏曾发表过有关在2008年土鼠年和平抗议、自焚抗议,以及环保、言论自由等为内容的文章公开批评了政府。另外,罗敏还前后参加很多次论坛和公开演讲等。 西藏僧人作家罗敏,西藏安多阿坝县麦尔玛人,现年28岁。父亲叫觉多,母亲叫宗噶。他从小在格尔登寺出家为僧,并在色达佛学院和西北民族大学学习。曾发表多篇文章和诗歌,并出版发行有《腾飞的黄色之雾》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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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妇女索南措在西藏安多若尔盖阿西色拉寺林廓自焚抗议中国政府对西藏的殖民统治以及镇压政策。由于中共对西藏境内实施非常严格的监控,有关自焚抗议的信息至今未能被外界所知。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消息,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西藏当地时间中午12点30分左右,西藏妇女索南措和丈夫格桑嘉措一起在阿西色拉寺转林廓时索南措对丈夫说,你先走,我要去经轮房一下。 几分钟之后,有个小僧人在大喊“自焚了、自焚了”,当索南措的丈夫回头看时,索南措已经自焚了,索南措在边高呼“西藏要自由!”、“让嘉瓦益西诺布(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边奔跑。当时她的丈夫和小僧人试图扑灭她身上燃烧的火焰,进行了全力抢救。之后在该寺院的亲戚次臣也赶到现场将她送入寺院,此时她继续高呼口号。从寺院送往医院的路上(走出寺院不久)索南措牺牲了。 中共公安得知索南措自焚的消息后,24日早晨公安人员要求家人把遗体交给公安部门,但是,民众对公安人员说索南措的遗体已经被火化。最终阻止了索南措的遗体落入中共公安人员手中,并在当天送索南措的遗体到火葬场按藏人仪式进行了火化。 当时,公安人员拘捕了她的亲戚次臣关押审讯了8天之久。并删除了次臣手机中的有关自焚的所有资料。中共还对索南措的丈夫也进行了多次审问。 索南措自焚抗议牺牲之后,至今外界没有获得任何消息。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共派遣大量的军警和无数的监控器,无时无刻监控藏人的所有行动。因此,自焚抗议者只能到一些比较偏僻的地方进行自焚,也导致了很少有人看到。另外,中共对藏人的自由迁途实施严厉的限制,导致更难把相关信息传播到外界。 索南措自焚的信息十多天之后才被外界所知,这说明了并非西藏境内所有的自焚抗议事件都被外界知晓,也说明了中共对西藏的监控力度在不断的升级。 和平自焚抗议中国政府的西藏妇女索南措是西藏安多阿坝若尔盖县人,现年50岁。她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 至今外界所获悉的自焚抗议事件情况如下:西藏境内发生145起自焚抗议事件。西藏境外8起自焚抗议事件。其中西藏安多若尔盖发生了8起自焚抗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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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康区塔公地区的矿区污染水流入河流导致大量的鱼类死亡,正在威胁当地藏人和家畜安全。因此,当地藏人对此展开抗议,并千方百计地在清理污染物。当地方政府派遣全副武装军警禁止藏人环保活动。 2016年5月3日,西藏康区甘孜康定塔公地方政府再次实施在本地开发矿产资源的项目,开发商无视环境污染,把矿区的污染水直接注入河流中,导致大量的鱼类死亡。而且,也威胁着当地的藏人和家畜的安全。因此,5月4日,地方西藏民众集聚静坐在公路上进行抗议,提出不许破坏故园!不许破坏环境等,并要求立即停止矿区污水注入河流中。 另外,当地民众把河流中的死鱼全部打捞出来清理河水,还把活鱼送往其它河流中。设法清理河水来缓解对民众和家畜的威胁,尽其所能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环境。但是,中共地方城府派遣大量全副武装的军警围堵藏人的和平抗议,并进行武力恐吓。外界担忧中共可能将对藏人的和平抗议采取武力镇压,因此,该地气氛非常紧张。 多家媒体报道的照片和录像中可以看到百名藏人聚集在公路上,很多妇女坐在公路上前面放着很多死鱼,别无选择的嚎哭。他们周围有大量的武装人员包围,并且有些武装人员挤到抗议的人群中对静坐者进行推搡等。 从2014年开始在西藏康区达孜多塔公呷基卡进行开矿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由于开发矿产资源者无视保护环境,把污染水注入河流中,对当地民众和动植物造成灾难。民众为了保护环境举行和平抗议是合法的,而且当地藏人清理河流中的死鱼,并保护活鱼。尽其所能地防止扩大和抢救野生动物等,本应该是需要鼓励和赞扬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但是,中共地方政府不仅不支持藏人保护环境的行为,反而,支持破坏环境的开发商。派遣武装人员对藏人进行恐吓和骚扰。中共地方政府的这样行为违犯了《宪法》为主的相关法律,而且也是践踏人类优良道德行为的罪行。 由于非法开发自然资源,西藏很多地方的民众生活和生命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强烈呼吁中国政府实施相关法律,立即停止在西藏由于污染河流、土壤等破坏环境对藏人生活和生命遭成的威胁,并支持地方藏人保护环境的所有活动。严厉禁止所有非法开发自然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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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消息,独自上街抗议中国政府的西藏僧人洛桑丹巴最近服完两年的刑期获释。 2016年5月5日,西藏安多格尔登寺僧人洛桑丹巴服完两年的刑期获释。在西藏藏人独自走上大街抗议示威游行的事件接连不断,2014年4月26日,洛桑丹巴在西藏安多阿坝县城的大街上高举达赖喇嘛尊者的法相,高喊“西藏要自由!”、“要让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进行了示威抗议游行,游行不久遭到中国公安人员的拘捕。从此洛桑丹巴失踪数月,11月7日马尔康中级人民法院以“实施叛国行为”判处2年有期徒刑。当时,法院同意其亲属到法庭旁听,但是没有给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机会。 西藏僧人洛桑丹巴遭捕时是18岁,但是,他被释放后在监狱大门口拍的照片上显示关押他的监狱是四川“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字样,该管教所在四川成都武侯区簇桥乡。 另外,与洛桑丹巴一起判刑的还有西藏僧人洛桑嘉措,当时中共给洛桑嘉措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2014年4月2日洛桑嘉措在阿坝县城手持自己绘画的西藏国旗,高呼“西藏要自由!”、“迎请达赖喇嘛尊者返回西藏!”等口号举行示威抗议游行。当时抗议游行后他返回了寺院,但是4月15日中国公安人员进入寺院拘捕了洛桑嘉措。 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获悉,2014年至2016年在西藏境内共发生27件藏人独自抗议示威游行事件,其中6名是妇女,大多数抗议事件发生在阿坝县境内。抗议示威者遭中国政府拘捕后除了对个别进行惨无人道的殴打之后被释放。大多数遭到拘捕之后长期失踪。据最近获悉4名抗议者被判处了2年至4年不等的徒刑。事实上,西藏境内独自抗议游行事件多于我们所知道的这个数字,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被判刑是肯定的。 但是,由于中国政府派遣大量的军警驻守西藏各地,对藏人实施全面的监控。而且,中国政府对藏人实施秘密判决。加上对西藏境内的所有信息进行严格的控制,因此,无法获悉境内藏人独自抗议游行者的情况和对他们的判决等信息。 事实上,这些独自上街抗议游行的藏人没有违犯中国的《宪法》,他们是合法的实践人权的言论自由权利,以和平方式表达了他们的意愿。在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的公民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等基本人权。但是,中国政府对藏人表达自己意愿的行为指控为“叛国”、“分裂国家”等罪名进行任意拘捕、判刑等。中国政府的这些行为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西藏的藏人没有最基本的人权。 中国政府为了同化藏人,摧毁西藏的宗教、文化、语言文字、习俗、态环境,以及藏人独立生存的生活环境。同时,加大对西藏的监控和镇压政策,因此,2008年全西藏发生反抗中国政府的土鼠年和平抗议运动。之后发生自焚抗议运动,至今已经有140多位藏人自焚抗议。中国政府无视西藏事实存在的困难和藏人意愿,相反派遣大量的军警进驻西藏各地进行镇压,并对自焚者家人、村子、寺院等实施集体惩罚。严格禁止藏人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在没有任何选择的情况下迫使藏人独自走上大街进行抗议示威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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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消息,抗议中国政府对西藏的殖民统治以及实施镇压政策的西藏僧人洛桑图丹独自走上大街游行时遭中国交通警察非法拘捕。

Lobsang-Thupten2016年5月2日,西藏当地时间下午3时左右,西藏僧人洛桑图丹独自走上西藏安多阿坝县城大街上高举达赖喇嘛法相抗议中国政府对西藏的殖民统治以及对藏人实施镇压政策,他示威抗议不久遭到当地交通警察的拘捕,并强制带离了抗议现场,洛桑图丹至今下落不明。

各媒体报道了洛桑图丹在大街上独自抗议游行的两段短片,其中一段中洛桑图丹独自手举法相从一栋白色大楼附近走过,边喊口号边走向大街。由于摄像者的距离较远无法听到他的口号内容。另外一段录像中是两名交通警察左右押着洛桑图丹强制带离抗议现场,还有周围的民众等。并且清楚看到拘捕洛桑图丹的人是两名当地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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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现年27岁的西藏宗教领袖第十一世班禅喇嘛更登确吉尼玛 。

今天是第十世班禅喇嘛转世灵童更登确吉尼玛27岁的诞辰,但是,第十一世班禅喇嘛更登确吉尼玛以及其家人却被中国政府带走后失踪21年之久。第十一世班禅喇嘛6岁那年,中国政府从家中强制带走了他和家人。对此,国际社会多次要求中国政府公开班禅喇嘛及家人的情况。只有在2015年9月6日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罗布顿珠在发布会上就有关提问作出了回应称:班禅喇嘛更登确吉尼玛“正在接受教育,正常地生活、健康成长,他也不希望受到任何的干扰。”仅此之外没有说明班禅喇嘛和家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他们在什么地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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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官商勾结强占藏人草场和住房而上访的西藏安多若尔盖县唐克藏人普果、仁青多吉、久夏嘉、格尔德益西被指控“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据媒体报道,2016年4月11日,若尔盖县人民法院对因草场和住房被强制占领而参与上访的唐克藏人久夏嘉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对普果、仁青多吉和格尔德益西分别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并加6个月的拘留进行缓期执行。如今他们返回家中继续软禁。 仁青多吉是2015年10月14日遭捕,当时他63岁。久夏嘉是2015年9月22日遭捕,当时39岁。普果和格尔德益西也是2015年9月22日遭捕,无法知晓他们的年龄。 格尔德益西患有肺病曾获得释放,但不久后再次拘捕。当时也拘捕了部分唐克民众,但之后,处了以上四人外其他人被释放。 遭中共判刑的四位藏人是为了保护当地民众的草场和住房,向中共各级政府进行了上访。若尔盖县人民法院指控“寻衅滋事”罪不符合实事,也是非法指控。而且,在审判过程中也没有让他们请律师辩护。 中国政府的利用“寻衅滋事”的罪名对中共政府非法行为进行对抗的保护民众的权益的律师、作家和社会活动家、环境保护人士,以及保护语言和文化活动者进行打压。所谓的“寻衅滋事”涉及中共《刑法》第293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件发生在2010年若尔盖县唐克镇政府以“绿化城镇”为借口强占了唐克噶巴麻村的400亩草原和二十多户家庭的住房。实事上并非所谓的城镇绿化项目,而是地方官员和商界勾结创办私人企业。为了此目的政府强占了镇郊区的牧民的草场和当地民众的住房等。因此,当地民众向县、州、省政府等进行了多次上访。要求地方政府归还被强占的草场和住房,或者对此进行补偿。中共各级政府不仅没有理会藏人困境,相反地方政府前后拘捕了很多藏人进行殴打和关押,后来释放了大部分人。 但是,仁青多吉、久夏嘉、普果和格尔德益西等被拘捕后关押了数月后,于2016年3月31日在若尔盖县人民法院秘密审理,但当时未能判决。2016年4月11日,若尔盖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进行了判决,并缓期执行,现在自家中软禁。 西藏安多若尔盖县唐克噶巴麻村在西藏安多阿坝若尔盖县唐克(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唐克镇附近),共有300多户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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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上午8时至下午3时,西藏安多玛曲县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县政府门前进行了和平集会,并举用藏中两种文字写有“禁止外地分配籍学生,转正我县公益性岗位”的横幅抗议政府辞退本地藏人学生以及藏人无就业机会的问题。但是,当地政府派遣军警拘捕了抗议者。 据媒体报道当时参加抗议的有29名西藏学生。他们遭到拘捕后,并传唤了抗议者的家长进行了警告,说如果手机收藏抗议事件的照片、录像或者在社会媒体上载将会进行3年到4年的判刑。4月9日凌晨3时,中共释放了抗议者,家长们发现其子女在拘留期间遭到了殴打。但是由于公安人员的警告家长们不敢就抗议事件发表看法。虽然,公安宣布抗议者被释放,但是他们拒绝走出囚室,强调他们被拘捕、遭殴打的背后指使者是县长,除非县长对此作出正面交代,否则绝不出去。当时他们拒绝走出囚室,外界无法获悉之后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中共对藏人的任何抗议事件都被冠上政治问题而进行镇压和拘捕。因此,在这次抗议者在横幅上明确写有“不涉及政治”的字样。这次抗议事件无关政治问题,是抗议当地藏人就业难以及工作的分配的腐败问题。 另外,传发到媒体上的一份抗议声明中称。抗议者参加本地公益性工作3至4年最近地方政府借口学生水平差宣布辞退了他们。抗议的学生依据三个理由进行了抗议。并呼吁民众支持他们的抗议活动。 抗议者的三条理由如下: 第一、当局并不是凭着职业技能水平的高低来分配、安排工作,而是靠着收金钱、走后门、拉关系来分配、安排工作; 第二、外地人员也靠着走后门和不当方法到本地来谋职; 第三、在公务员考试时,则找人替考,之后参加工作。 玛曲县藏人大中院校毕业生对中共的抗议并非第一次,早在2013年4月10日玛曲县大专院校毕业生在玛曲县政府前举行了抗议,当时的抗议横幅写有“禁止外生参加我县招考,分配本地学生正工为目标”。抗议外地学生剥夺当地就业机会,以及招工考试等不公平和腐败受贿等问题。而且,当地学生多年向政府提交请愿书。 玛曲县是中共最早,且主要的“退牧养草”地区。2004年至2006年中共强制迁移9293人。玛曲县毕业生就业问题是由于中共实施所谓“藏区城镇化”、“牧民迁移”、“退牧养草”、“合作社”等等手段迫使牧民出售家畜,迁移到城镇。强制改变牧民传统的生活方式,并没有对牧民的生活担负应有的责任。在牧民城镇化的政策导致广大牧民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等是接连发生学生抗议的主要原因。 之前,牧区的学生可以回家从事牧业,如今由于牧民的生活基础已经彻底被摧毁,所以,藏人学生毕业后只能靠政府安排工作。据2015年玛曲县政府报告 第十二个五年计划中,除去政府公务员政府创造了2032个公益性就业岗位。但是,玛曲县政府以本地学生水平低为由把就业机会给汉人为主的外地学生。还有考试作弊、腐败受贿等非公平剥夺当地藏人学生的就业机会。因此,学生抗议接连不断。 如果中共不停止为了开采西藏自然资源,破坏牧民的生活强制城镇化以及移民大量的中国人到西藏争夺藏人就业机会的政策,西藏大专院校学生就业问题的抗议将会增多,而且,直接加大威胁西藏文化、宗教和民族特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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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kjang (1)中国政府指控西藏作家周卡加(笔名雪江)“煽动国家分裂罪”是不公正,并是在法律面前进行种族歧视的行为。

2016年2月17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青年作家雪江指控“煽动国家分裂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雪江先生当时在法庭称无法服从法院的判决,并宣布要上诉。最近一份有12页(藏文)和5页(中文)雪江先生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公开发布在媒体上。该《上诉书》中雪江先生一一反驳了中共法院对他的指控。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之前报道了有关雪江先生的情况,但是由于中共对西藏境内信息的严格封锁无法获悉详细的情况。据最近传出的雪江的《上诉状》,雪江是2015年3月16日在同仁县的宾馆中时警察闯入房间进行搜查。之后19日被同仁县公安局拘捕。20日被关押在拘留所。5月5日正式逮捕。7月21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雪江当庭驳斥了对他的所有指控。因此,法庭休庭至七个月后再开庭审理。2016年2月17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并指控雪江“煽动国家分裂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雪江无法接受法院的判决而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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